1.道路交通標線按設置方式可以分為三類:
a)縱向標線 沿道路行車方向設置的標線。
b)橫向標線 沿道路形成方向成角度設置的標線。
c)其他標線 字符標記或其他形式標線。
2.道路交通標線按功能可以分為三類:
a)指示標線 指示車行道,行車方向,路面邊緣,人行道等設施的標線。
b)禁止標線 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及行人需嚴格遵守的標線。
c)警告標線 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況,提高警覺,準備防范應變措施的標線。
3.道路交通標線按型態(tài)可分為以下四類:
a)線條標劃于路面,緣石或立面上的實線或者虛線。
b)字符標記 標劃于路面上的文字,數(shù)字及各種圖形符號。
c)突起路標 安裝于路面上用于標示車道分界,邊緣,分合流,彎道,危險路段,路寬變化,路面障礙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體。
d)路邊緣輪廓標 安裝于道路兩側,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車行道邊界輪廓的反光柱(或片)
4.道路交通標線標劃區(qū)分如下:
a)白色虛線 劃于路段中時,用以分割同向行駛的交通流或作為行車安全視距識別線;劃于路口時,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b)白色實線 劃于路段中時,用以分割同向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或指示車行道的邊緣;設于路口時,可用作導向車道線或停車線。
c)黃色虛線 化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劃于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以禁止車輛長時在路邊停放。
d)黃色實線 劃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劃于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以禁止車輛長時或臨時在路邊停放。
e)雙白虛線 劃于路段中時,作為減速讓行線;設于路段中時,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改變之可變車道線。
f)雙黃實線 劃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
g)黃色虛實線 劃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黃色實線一側禁止車輛超車,跨越或回轉,黃色虛線一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準許車輛超車,跨越或回轉。
h)雙白實線 劃于路口時,作為停車讓行線。
5.道路標線材料的分類
道路標線材料的分類方式比較多,通常按照標線的功能來分,可以分為反光型,不反光型,蓄光型三大類。反光型標線材料是指標線材料里預混反光材料或者在標線施工的時候面撒播反光材料;不反光型的標線材料里沒有反光材料或者表面也不撒播反光材料;蓄光型的標線材料是指標線材料里含有蓄光粉,在有光照的情況下,蓄光粉吸收并且儲存光能,當環(huán)境的光照低于一定的程度的時候,蓄光粉里儲存的能量就以光的形勢發(fā)射出來。